医疗资讯
门诊通知 | 取消处方打印通知
各位患者:
为优化就诊流程、简化就诊环节,我院将从3月31日起实行“无处方取药”。
就诊结束后,无需医生打印处方,您可直接通过自助机、手机端或窗口缴费,到药房对应窗口取药。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窗口号码:
1.通过打印的缴费凭条查询;
2.在我院公众号的缴费详情中查询;
3.在我院公众号的导诊助手中查询。
提示:当取药窗口上方显示屏的名字变为绿色后,您可以到窗口通过医保卡、身份证、电子医保码、缴费小条等直接取药,取药无需处方。
特别提醒:精一类红处方仍需要打印,按原取药流程执行。
如您需要留存底方,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获取:
1. 就诊时请医生打印底方;
2. 自助机自助打印,选择“综合打印”→ 选择“门诊处方”→选择需要打印的处方或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