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审查
通知
我院伦理委员会自2021年1月加入“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根据联盟工作规则,凡在我院正式立项的临床研究项目,组长单位为联盟主审单位,我院伦理初始审查可行快速审查,复审及跟踪审查管理要求不变。
具体步骤:
1. 组长单位完成伦理批准后,本院的主要研究者即可递交本院伦理审查申请。
2. 我院官方网站可阅读送审流程,递交文件清单及模板,网址:http://www.bjad.com.cn/Html/News/Columns/38/Index.html 。文件递交清单按照快审流程并根据使用“联盟互认伦理申请文件”进行递交。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伦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日
下一篇: 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