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大兴院区一期工程
(暨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需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大兴院区一期工程(暨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www.bjad.com.cn/Html/News/Articles/3742.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建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www.bjad.com.cn/Html/News/Articles/3741.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内,东临欣航街,南临创业路、鹅房南路,西临安澜北街,北临创新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 58303043
联系邮箱:addx01@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