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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医新闻 | 我院开展麻精药品管理等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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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国卫医政发〔2026〕21号),确保新规于10月1日顺利实施,9月29日,我院组织开展了全院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专项培训。本次培训不仅面向全院医师、药师、护士及相关管理人员,也按照新规要求纳入了职能处室及第三方人员,旨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管理要求、规范临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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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伊始,常务副院长张庆娥作开班动员讲话。她介绍了新规发布的政策背景和主要变化——将第二类精神药品纳入统一管理框架、进一步明确全流程管理要求、新增知情同意签署规定,并通报了我院已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在门诊及住院病历系统中上线新的知情同意书模板、严格实施精二药品限量管控和续方管理等。

张庆娥副院长强调,麻精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管理失职不仅涉及行政责任,更可能触及刑法底线,全体医务人员要始终绷紧麻精药品管理这根弦,以对法律负责、对患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规范每一个环节的操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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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药事部围绕新规的核心变化进行了系统讲解,重点涵盖麻精药品法律法规文件、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三大板块。培训详细解读了机构资质与人员资质要求、处方开具与调剂规范、储存与安全管理要求、回收及销毁流程、法律责任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麻精药品流弊风险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还介绍了我院麻精药品管理的具体实践,包括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管理、印鉴卡管理、门诊开具流程、注射剂及鼻喷剂型临床使用管理,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限量规则、超限量开具告知及承诺书签署规定等。

培训要求,所有参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和药品管理的医师、护士、药师须在培训后完成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各科室须在培训后组织本部门二次培训,培训记录统一交至药事部备案。

药事部还同步开展了抗菌药物处方权培训授课及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抗菌药物部分围绕分级管理制度、特殊使用及抗菌药物的会诊与处方权限、PK/PD分型及给药方案优化、肝肾功能减退等特殊人群的用药调整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并结合我院实际医嘱案例进行了点评分析。

中成药部分则针对抗抑郁类、抗焦虑/安神类、抽动症/多动症类及化痰/开窍/益智类等常用中成药,从辨证分型、功能主治、用药指征、疗程限制及安全性监测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强调辨证论治是核心,临床使用中应关注肝肾功能安全,严格把控疗程,避免盲目联用或超疗程使用。

本次培训内容涵盖麻精药品管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中成药临床使用规范等多个方面,既是对新规落地的集中学习,也是对我院药事管理重点工作的系统梳理。通过培训,全院医师、药师、护士明确了相关药事管理要求,强化了合理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