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 招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有效。
(2)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1)条的要求,可以参加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考试”,英语成绩合格者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春季补充选拔批次考核。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推荐该方式) 及纸质材料(密封签字的专家推荐信原件必须邮寄)交学院:
1.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证明;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邮箱,笔试通过后将纸质版带去面试现场提交给教育处人员);
(10)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1)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
(12)个人简历一份。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
2.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请统一使用pdf格式,打包压缩发送;纸版材料请统一使A4纸打印。
3.接收邮箱:adyyjyc@126.com
4.纸版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安康胡同5号北京安定医院教育处陈老师13671156533。请自行存底,已发送至学院的材料概不退还。
5. 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的网址: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北京安定医院)官网教育教学版块。(http://www.bjad.com.cn/News/Main?siteId=105)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5月20日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学院(逾期、不完整者将取消本次申请考核机会)。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只要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都可以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首都医科大学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其他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3.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精神病学、心理学、神经病学),本学院认可的高水平学术成果(高质量期刊学术论文发表、权威学术会议发言、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5.以下申请者,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作为加分项:
(1)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精神病学、心理学、神经病学),并有本学院认可的学术成果(高质量期刊学术论文发表、权威学术会议发言、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者;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有连续3个月以上赴海外研修经历者。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高于400分者。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1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1小时左右(采用线上考试),笔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核内容(按报考专业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具体范围):
①专业基本知识: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的方式。
参加笔试须双机位,正式考试前展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
合格线:60分,笔试考试之后,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会在医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答辩考核(满分100分)(线下考核)
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形式: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英语口语。
考核内容:临床技能考核,根据提供的标准化病历摘要,口头进行病例分析;学生需准备5分钟英文自我介绍,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20分钟左右。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3号楼小教室(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5号北京安定医院)。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拟录取后学生提交专家推荐信、思政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公示录取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会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 59513371 (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邮箱:adyyjyc@126.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58303038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