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院伦理委员会接受SIDCER伦理国际认证复核考核
我院伦理委员会组建于1997年。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始终秉承“尊重、不伤害、公正”的伦理准则,遵循国内相关法规与国际伦理指南开展工作,对在我院开展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进行独立的医学伦理审查,在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大程度的规范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伦理审查质量、促进伦理审查工作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我院伦理委员会于2015年11月通过SIDCER(由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关于医学研究中人体受试者保护的国际认证项目)伦理国际认证,2018年9月迎来SIDCER伦理国际认证复核工作,此次复核认证工作不仅对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合格的研究者提出了要求。
8月17日接到SIDCER复核认证检查工作的通知,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主任,以及进修大夫木坦和宋燕飞便开始进入紧张的筹备过程。我们首先按照认证标准核对了伦理委员会工作文件和各个工作环节的SOP;对照首次认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撰写了自我评估报告;整理了2016-2018年通过伦理审查项目的所有文档;并积极与外籍专家沟通复核认证工作,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
9月6-9日,我院伦理委员会接受了SIDCER伦理国际复核认证实地考核。认证专家组由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地区伦理审查专员Salome Vios (University of the Philippines) 教授带队,Arthur Navarro (Thammasat University, Thailand)教授、沈一峰教授(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盛艾娟老师(北京佑安医院)共4人组成。认证同时,来自全国5家医院的7位伦理委员会委员和秘书作为认证检查专家后备培训生协助进行现场检查。
在三天的正式认证期间,专家组按照SIDCER认证的标准流程,访视了办公场地、审核了近三年15个审查项目的档案及SOP、观摩会议审查、访谈了5位伦理委员会委员及秘书;评估了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组织架构、国内外法规和SOP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审查工作流程的完整性、持续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文档记录与保存等五大方面。
在总结会上,Arthur Navarro教授对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化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了更符合国际标准的具体而详细的建议。与2015年通过的首次认证相比,第二次认证复核工作,给予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更加严格,对伦理委员会的工作SOP的逻辑性安排、遵照执行的完整性和持续性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另外,对受试者保护体系中的第一人——“研究者”的资质审查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自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学者从国外引进科研伦理审查制度以来,科研伦理审查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到逐步规范,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积极的引进国内外同行的评估认证工作,无疑将有助于提高我院在科研工作中,受试者保护体系的建立,使我院医学伦理审查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走在历史进程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