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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卫生科研自主评审政策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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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我院召开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卫生科研自主评审宣讲会,人力资源处进行政策宣讲,医务处、护理部、科技处、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就临床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等内容现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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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围绕健全职称体系、完善评价标准、明确评价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监督管理六大重点内容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服务北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

在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标准基础上,医院结合我院实际和专业特点,修订《北京安定医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为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对修订后文件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处组织开展医院职称政策宣讲,就政策要点、申报条件、常见问题三方面重点讲解。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分为申报基本条件及基本评价标准,其中基本评价标准从专业能力要求和工作业绩要求两方面进行考量。工作业绩实行多维度成果代表作制度,代表作可包括研究报告、专利、专著、病案分析资料、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报告、临床病案、科普作品、论文论著等43个项目。经调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在专业能力要求中补充科研课题、教育教学、科普相关条件,并对工作业绩代表作中临床病案报告、论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告等项目补充相关要求。

根据北京市文件精神,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从临床向医学创新、成果转化转型,结合医院实际和专业特点,对从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医工结合、流行病学统计、转移转化等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领域的专业人员实行卫生科研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我院现已制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卫生科研高级自主评审实施办法》,未来有望对卫生科研序列高级职称进行自主评审。

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就相关细节问题积极提问,人力资源处分别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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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积极完善卫生技术人员分级分类评价标准,按照临床为主和科研为主不同人员类型进行分类评价,并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致力为医院培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