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急诊科医师(编外)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创建于1908年,是北京市医管局直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暨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项任务。2000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精神卫生学院,是精神病和精神卫生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以及应用心理学硕士点;2006年成为北京地区精神病学专业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007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病学系和临床心理学系。医院是精神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神志病重点专科、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精神病学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获批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神志病重点学科和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研究所、脑重大疾病研究院抑郁症研究所和精神分裂症研究所。2014年11月,我院又顺利获批科技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需招聘急诊科医师(编外),现将具体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急诊科医师
二、招聘数量:1人
三、岗位性质:非事业单位编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有大内科临床经验;
(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急诊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相关经验者优先。
(六)符合回避原则。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中文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anding_zhaopin @126.com,并以“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应聘岗位”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
六、笔试、面试
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人选。应聘者按照人力资源处通知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纸质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提交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七、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联系人:人力资源处夏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58303042、5830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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