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临床研究中的伦理规范”培训圆满举行
为促进临床研究的伦理规范管理、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提高项目负责人、研究者对临床研究中的伦理规范的理解及掌握。6月18日,在第五届”精神病学与临床心理学国际新进展论坛”中,我院伦理委员会携手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举办的“临床研究中的伦理规范”分论坛。北京市十余家医院的伦理委员、研究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此次分论坛由我院滕红红书记和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王雪芹博士共同主持。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李义庭教授、中国医药大学北港附设医院、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地区伦理审查委员会(WHO -FERCAP/SIDCER)国际首席评审员、协调员陆翔宁教授、德国比勒菲尔德基督教会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Joerg Stockmann教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雪芹博士、北京市言采律师事务所王凯戎律师,以“临床研究和临床实践的伦理规范”为主题,为与会者分享了鲜活的伦理知识和经验。
李义庭理事长从国家在临床研究中的伦理重点要求;临床研究受试者权益保护;以及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在评审中关注的伦理问题等方面为大家展开了精彩而详尽的讲解。强调了医疗机构在临床研究中的主体责任、研究者的直接责任、利益冲突管理、有效的知情同意、受试者的权益保护、科研诚信的重要性。提出单位对职工的全方位、全过程的伦理管理,从工作制度的建立,程序流程的规定,定期检查和评估、责任主体落实等方面规范伦理管理。陆翔宁教授详细的介绍了国际上伦理规范的发展和当前的热点,特别提出研究者在研究方案中,要将这些伦理准则结合到自己的研究中进行分析和说明,而并非简单罗列准则。Stockmann教授介绍了医疗中的伦理咨询,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较新的视角,伦理委员会的成员为医生和患者提供符合伦理的治疗方面的建议。王雪芹博士和王凯戎律师从精神疾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出发,谈到了他们的知情同意能力考量、和在治疗和科研中权益的保护。
此次分论坛由我院滕红红书记和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王雪芹博士共同主持。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李义庭教授、中国医药大学北港附设医院、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地区伦理审查委员会(WHO -FERCAP/SIDCER)国际首席评审员、协调员陆翔宁教授、德国比勒菲尔德基督教会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Joerg Stockmann教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雪芹博士、北京市言采律师事务所王凯戎律师,以“临床研究和临床实践的伦理规范”为主题,为与会者分享了鲜活的伦理知识和经验。
李义庭理事长从国家在临床研究中的伦理重点要求;临床研究受试者权益保护;以及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在评审中关注的伦理问题等方面为大家展开了精彩而详尽的讲解。强调了医疗机构在临床研究中的主体责任、研究者的直接责任、利益冲突管理、有效的知情同意、受试者的权益保护、科研诚信的重要性。提出单位对职工的全方位、全过程的伦理管理,从工作制度的建立,程序流程的规定,定期检查和评估、责任主体落实等方面规范伦理管理。陆翔宁教授详细的介绍了国际上伦理规范的发展和当前的热点,特别提出研究者在研究方案中,要将这些伦理准则结合到自己的研究中进行分析和说明,而并非简单罗列准则。Stockmann教授介绍了医疗中的伦理咨询,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较新的视角,伦理委员会的成员为医生和患者提供符合伦理的治疗方面的建议。王雪芹博士和王凯戎律师从精神疾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出发,谈到了他们的知情同意能力考量、和在治疗和科研中权益的保护。
Joerg Stockmann教授在授课
与会专家
滕红红书记主持活动
马辛院长在现场与专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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