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北京市启动首届公共卫生医师精神卫生防治岗位技能竞赛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精神卫生防治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卫生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我市公共卫生人员队伍中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提升北京市精神卫生防治的水平,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北京市首届公共卫生人员精神卫生防治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之一。
2016年4月19日下午,召开竞赛活动启动会。会上,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负责同志,部署了竞赛实施方案,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本次大赛以“展技能风采,圆成才之梦”为主题,以服务首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和满足首都市民精神健康服务需求为宗旨,以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竞赛活动将历时5个月的时间,参加竞赛的对象主要是北京市卫生系统内从事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参赛人数达千余人。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市级组委会,作为竞赛活动的市级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协调、宣传、推进等工作。全市16个区,将相应成立区级组委会,负责本区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推进等工作。各级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大赛将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通过理论笔试和实践操作两个部分组成,考核选手对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康复指导、防治宣教、用药指导等诸多精神卫生防治员的业务技能掌握情况。初赛阶段由全市16区卫生计生委牵头组成的区级组委会组织开展,复赛、决赛由市级组委会统一安排,最终将有10名选手晋级决赛。
决赛设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和优秀选手奖、拼搏奖,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优先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其中女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其中35岁及以下的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决赛前五名的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技能人才储备库管理。
此次竞赛活动,对完善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人才展示技艺技能和相互学习交流的岗位练兵平台,展现我市各级精防队伍努力学习技能、刻苦钻研技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2016年4月19日下午,召开竞赛活动启动会。会上,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负责同志,部署了竞赛实施方案,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本次大赛以“展技能风采,圆成才之梦”为主题,以服务首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和满足首都市民精神健康服务需求为宗旨,以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竞赛活动将历时5个月的时间,参加竞赛的对象主要是北京市卫生系统内从事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参赛人数达千余人。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市级组委会,作为竞赛活动的市级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协调、宣传、推进等工作。全市16个区,将相应成立区级组委会,负责本区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推进等工作。各级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大赛将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通过理论笔试和实践操作两个部分组成,考核选手对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康复指导、防治宣教、用药指导等诸多精神卫生防治员的业务技能掌握情况。初赛阶段由全市16区卫生计生委牵头组成的区级组委会组织开展,复赛、决赛由市级组委会统一安排,最终将有10名选手晋级决赛。
决赛设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和优秀选手奖、拼搏奖,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优先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其中女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其中35岁及以下的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决赛前五名的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技能人才储备库管理。
此次竞赛活动,对完善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人才展示技艺技能和相互学习交流的岗位练兵平台,展现我市各级精防队伍努力学习技能、刻苦钻研技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