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一、年龄在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岗位。
二、集体(岗位)中的青年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务规范。
三、集体(岗位)要制定出方便病人就医的措施和文明服务规范,坚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学习、技术练兵等,青年集体或岗位中的青年有60%以上为各自工作岗位的能手。
四、青年集体、岗位的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能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成绩显著。
五、集体(岗位)的工作得到病人、科室的赞同,社会形象良好。
六、“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评审要自下而上,逐级上报、考核和推荐,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必须是院级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的“青年文明号”。
七、按照上级团委要求,择优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上级团委。上年度的局级、市级“青年文明号”须重新申报。
文明病房公约
一、佩戴团徽上岗,仪表庄重,举止大方。
二、工作认真,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查对严密。
三、礼貌待患,态度和蔼,工作主动,热爱集体。
四、勤奋学习,精通专业,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五、做到三严、四轻、五心
三严:严格纪律,严密组织分工,严肃的作风。
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
五心:细心、耐心、热心、关心、责任心。
上一篇: “七一”慰问 尽显关怀
下一篇: 北京安定医院志愿者协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