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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平安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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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北京市卫生局《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平安行动”实施方案》京卫保字[2011]6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我院的消防工作,打好首都消防平安行动主动仗,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大局,医院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平安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消防平安活动 ”领导小组,对全院“消防平安” 活动实施统一领导。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院级领导、院长助理
办公室:保卫科
成员科室:一级科室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战略构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全体职工安全意识,继续推进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杜绝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平安医院”、“平安北京”建设深入开展,全力构建我院优良的消防安全,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环境。

三、工作重点

1、认真开展不同层次的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督察”工作。
日巡查:由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每日对所在部门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及汇报记录。
周检查: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每周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消防安全排查计划,明确各岗位职责、任务,自查要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并做好检查及汇报记录。
月督察:各主管院级领导每月要至少带队对所辖部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督察,并进行总结分析,对岗位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并做好督查记录。
医院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专项检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督察情况,并迎接卫生局的工作检查。

2、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特别是施工工地、集体宿舍、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由整改小组负责落实整改资金并限时消除隐患。

3、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医院将通过各种会议、安全工作专刊、电子视频、医院内网、安全提示卡、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方法;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学习讨论;医院每季度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问卷答题、消防知识讲座、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消防应急展参观等活动。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各部门每季度对所属人员(含临时务工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四个能力”的培训及考核(要有记录、有签字),特别是电工、电气焊等各重点岗位人员。医院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培训。

5、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练兵活动。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析本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合理安排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所属人员开展消防演习,全面提升实战能力。

6、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工作。

医院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好消防设施基础建设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消防基础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及时补充更新消防器材并保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查出的隐患要配合整改,保障消防工作的落实。
2、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确实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结合新门急诊楼建设,不断完善应急疏散方案,确实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将消防安全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相结合,形成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