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院为医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2011年10月13日下午1:30分,在院内地下多功能厅,由王凯戎律师为我院全院职工做了一场《侵权责任法实施一年后的医疗纠纷情况》的法律法规培训。王凯戎律师,是我院的法律顾问,在医疗诉讼案件的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每年都会为我院医护人员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受到全院职工的好评。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一年以来,对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的各种影响,以及纠纷处理方法及模式的变化。培训中,重点提到了侵权责任的构成和责任方式,举证责任和提起鉴定主体的变化,而且特别强调了病历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医方对患方的告知义务,也被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由于医方告知的不到位,造成患方损害,医方也须承担侵权责任。
通过本次培训,使我院医护人员更加了解了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环节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上避免纠纷的发生,提高了全院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一年以来,对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的各种影响,以及纠纷处理方法及模式的变化。培训中,重点提到了侵权责任的构成和责任方式,举证责任和提起鉴定主体的变化,而且特别强调了病历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医方对患方的告知义务,也被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由于医方告知的不到位,造成患方损害,医方也须承担侵权责任。
通过本次培训,使我院医护人员更加了解了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环节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上避免纠纷的发生,提高了全院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上一篇: 财务科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工作